2015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讲义(218):固定制造费用差异三因素分析法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7-07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三因素分析法

续例17-4:本月实际产量400件,发生固定制造成本1424元,实际工时为890小时;企业生产能量为500件即1000小时;每件产品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为3元/件,即每件产品标准工时为2小时,标准分配率为1.50元/小时。

答案:

固定制造费用耗费差异=1424-1000×1.5=-76(元)

固定制造费用闲置能量差异=(1000-890)×1.5

=110×1.5=165(元)

固定制造费用效率差异=(890-400×2)×1.5

=90×1.5=135(元)

三因素分析法的闲置能量差异(165元)与效率差异(135元)之和为300元,与二因素分析法中的“能量差异”数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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