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讲义(145):利润分配的顺序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6-01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负数,不能进行后续分配。

如果为正数,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公积金

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

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10%

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10%

提示: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补亏”,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

3.计提任意公积金

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4.向股东支付股利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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