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讲义(316):礼品和款待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8-14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礼品和款待(教材474)

注册会计师在承接或执行鉴证业务时如果接受客户的礼品和款待,则很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或对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部分内容请大家从接受礼品和款待的主体,行业禁止接受礼品的情形,以及遇到客户的款待时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判断。依据教材内容,请大家理解并掌握下表归纳的知识点。

情形

评价内容和防范措施

1.接受礼品和款待的主体

(1)注册会计师本人

(2)注册会计师的近亲属

2.明确禁止接受礼品

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评价款待的不利影响

(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接受款待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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