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历史城区范围核心区建筑控高12米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3月28日,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论证会上获悉,2.5平方公里核心保护区内,新建建筑高度在12米以下,即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

  据了解,广州的历史城区范围约为20平方公里,分成几个层面进行保护规划。

  规划对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建设控制地带约2.5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住宅不超过6层,办公不超过4层);环境协调区约15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在30米以下(住宅不超过10层,办公不超过7层)。现状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对于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进行核查研究后,将分类处理。

  同时,本次保护规划共划定了48片历史文化街区及文化保护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2处。

  此外,广州还将全市36条、总长22480米的骑楼划分为“核心保护段”、“重点恢复段”、“风貌协调段”、“建设开发段”四种类型并分类保护控制。

  本次规划进一步提出了需要重点保护的四片典型骑楼区:“大新路-海珠南路”骑楼区、西关骑楼环、“北京路-万福路”骑楼区和“同福路-南华路”骑楼区。

  资料显示,广州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而从2003年开始编制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指导和推进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