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人考函〔2009〕19号

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4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5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国家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登陆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二)资格初审
  县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本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单位(部门)人事科(处)负责。其中,在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留存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6月2日-16日,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09年6月17日至19日到菏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3、学历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008年度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和2008年度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要求提供材料。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查询时间
  经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现场确认次日,报考人员和初审单位,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操作步骤: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进入城市规划师报名入口查询修改 详细信息。报名成功考生的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应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可通过初审单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报名人员网上查询时间:6月20日至23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直接向初审部门(单位)询问情况。发现漏审的,初审部门(单位)要在6月24日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查对。联系电话:5310309。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以及缴费未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
  五、其它事项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该科目。
  (二)《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的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编程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 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设置考场。
  (四)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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