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规划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周六、周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在专用答题卡上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

  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支付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6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19日,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

  (二)考生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上传报名表并在两个工作日后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网上报名的新考生须于2009年6月17-19日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明二村31号C区四楼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进行资格确认并支付考试费用,江阴市、宜兴市的考生在所属市、区资格确认,确认时间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4、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5、老考生报名:

  老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有本人照片的考生直接在网上交费。报名表上无照片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考试费用的发票统一邮寄。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可于10月16日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宜兴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9年6月22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审核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审核时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并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老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的后果;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2、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本通知报名工作中的第(五)条办理。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联系电话:025-51868924。

  八、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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