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已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于2009年5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正式表态支持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明确提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成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据悉,该规划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江西省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海峡西岸经济区还将划分为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中部、西部集中发展区,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等三大功能区。
  同时确定“一带、五轴、九区”的网状空间开发格局。即加快建设沿海发展带;福州-宁德-南平-鹰潭-上饶发展轴、厦门-漳州-龙岩-赣州发展轴、泉州-莆田-三明-抚州发展轴、温州-丽水-衢州-上饶发展轴和汕头-潮州-揭阳-梅州-龙岩-赣州发展轴;厦门湾发展区、闽江口发展区、湄洲湾发展区、泉州湾发展区、环三都澳发展区、温州沿海发展区、粤东沿海发展区、闽粤赣互动发展区、闽浙赣互动发展区等九区。
  被正式纳入海西经济区的非福建地区目前也正在筹划合作计划。如梅州市目前也正在研究与台湾地区对接的规划;汕头市也已将《关于设立广东省海峡两岸合作南澳实验区的请示》上报国务院,请求国务院将南澳岛划定为两岸合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两岸合作特殊政策试点,以形成“北平潭、南南澳”的格局。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