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2层以下新住房安装太阳能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长沙将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新建居住建筑12层以下(含12层)具备条件的将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据悉,此项规定从2011年起付之实施。
  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该市行业主管部门强调,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目前,长沙已获批“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此该市将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该市明确规定,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选择一种以上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新建居住建筑12层以下具备条件的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住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使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物业服务企业和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应当为其安装设备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该市同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