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66个湖泊将确定责任单位严控开发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要像爱惜眼睛一样爱惜我们的湖泊!”12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市长阮成发疾呼:“严禁填湖,严禁污染,严控环湖开发!”根据会议原则通过的《办法》,全市166个湖泊均将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我市素有“百湖之市”的美誉,现有湖泊166个,水域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25.6%。“面对这么宝贵的资源,我们重视、珍惜不够。”昨日,阮成发提出全市湖泊整治的近期努力目标:遏制湖泊水质继续恶化趋势,使重点湖泊水质状况明显好转。  

  与已颁布实施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相比,《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更着重“整治”二字。根据该《办法》规定,各城区政府、开发区以及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湖泊整治工作,市水务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监管。

  每个湖泊的日常维护管理将实行区、街、乡(镇、场)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沿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责任制,所有责任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湖泊权属单位或维护管理单位不配合或阻扰湖泊整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湖泊整治将实行“一湖一方案”,遵循有利于湖泊自然修复、有利于建立良性生态系统的原则,“因湖制宜”开展整治。

  12日,阮成发历数伤害湖泊的三大现象——填湖屡禁不止;水质污染;湖景房等环湖开发。他要求各相关单位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大湖泊保护和整治力度,我市每年湖泊整治投入将高于财政支出的平均水平。

  阮成发强调,环湖开发的规划审批一定要从严,环湖开发要以绿化带、公园等为主,还湖于民,让市民享受亲湖乐趣。

  根据市长要求,我市将每月公布湖泊水质监测情况,逐步调整湖泊周边产业布局,通过生态为主的手段固化湖岸线,防止湖泊继续受到污染和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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