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城市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重要知识点解析14

来源:注册城市规划师    发布时间:2013-04-09    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视频    评论

  部门关于城乡规划的政策
  一、节能
  1.城乡规划中关于节能的政策要求
  建设部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从源头上转变城乡建设方式。
  (1)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体现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2)从规划源头控制高耗能居住建筑的建设。
  2.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开展
  (1)充分认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意义。
  (2)建筑节能
  (3)主要政策和措施。
  二、土地管理
  1.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
  (1)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
  (2)在城乡规划制定工作中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
  (3)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
  2.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
  (1)加快制定建设用地指标。
  (2)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指标。
  (3)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指标。
  (4)各地要立足于本地区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5)指导和推广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技术、新材料。
  3.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
  (1)省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和各地区用地。要充分考虑和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合理规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超规模建设。
  (2)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监管。
  (3)加强开发区规划管理。
  (4)加强对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安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5)加强城乡规划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
  (6)规范建设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序。
  4.加强对划拨土地上开发活动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
  (1)规范原有划拨土地的房地产开发活动。
  (2)严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
  (3)加强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管理。
  5.强化村庄集镇建设和用地管理
  (1)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
  (3)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村镇基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监督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2)建立行政过错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
  1.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
  (1)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
  (2)切实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3)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论证工作。
  (4)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方法与内容。
  (5)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制度。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和修编
  (1)要严格实施经国务院同意批复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认真总结规划实施绩效。
  (2)要严格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工作。
  (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要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批复的要求,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并报我部备案。
  3.道路广场建设
  (1)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的建设。
  (2)清理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
  (3)规范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规划。
  (4)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
  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1.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
  2.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1)充分认识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2)明确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基本思路。
  五、住房建设
  1.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
  (2)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2.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
  (1)加强领导,认真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深入调查,科学确定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3)突出重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及要求。
  (4)加强监督,明确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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