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济宁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02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济宁市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考生本人须凭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日至11月16日(正常工作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等原件,到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二、对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证书发放资格审核贯穿于考试组织实施全过程,报考人员请妥善保管《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备发放合格证书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请考生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发放证书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仍然会对考生工作单位进行审核。

  三、各类机构培训不得为考生代报名。往年在报名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大量因代报名而产生的考生信息填报错误的情况,请广大考生谨慎选择代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审核确认后再发现报考信息填报错误的一律不再修改,责任自负。

  四、本次报名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免冠正照。

  五、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金等其他缴款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11月17日22:00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毕业证号,有毕业证编号仍选择0000的报考人员将不予审核,如果确实没有选择0000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七、87年9月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直报名确认点(市审批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

  八、报考人员缴费后可持报名信息表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票据。

  九、订书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济宁会计信息网查看教材领取相关信息(网址:www.jikj.gov.cn)。

  十、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七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我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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