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257):必经复议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3-09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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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经复议(★★★)(10、12年单选;13年多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记忆提示:回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税款征收方式+滞纳金
注意1:申请人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交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意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考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加收滞纳金
B.罚款
C.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D.征收税款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对除了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AD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申请行政诉讼。

 

考题·单选题:(2012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不服的,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提起诉讼。

 

考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确认适用税率
B.收缴发票
C.确认计税依据
D.加收税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根据规定,税务行政复议中,复议前置的纳税争议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征税行为。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都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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