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75):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1-27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初级会计师最新模拟题 《初级会计实务》最新讲义 《经济法基础》最新讲义

【推荐】初级会计师高清课件+权威师资+移动课堂+海量题库+专家答疑=一次通过 火爆招生!


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07年综合题)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举例:A企业2012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税率2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及抵免额。
B企业2012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税率3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及抵免额。

2.境外税前所得额的确定:
(1)题目直接给出税前所得;
(2)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已纳的税款;
(3)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所得税税率。
3.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单独计算不混同。
4.补税原则:多不退少要补。

例题·单选题:我国甲企业2013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取得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从B国的分支机构分回国内的利润为21万,B国税率为30%。(假设三国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一致)则该企业国外所得国内应补税额为( )万元。
A.1
B.2.5
C.17.75
D.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根据规定,在我应缴税额50*25%=12.5,在A国 50*20%=10,故需补缴税额12.5-10=2.5。B国税率高于我国,不需补缴。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