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58):营业税税收减免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1-18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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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10年多选、11年单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历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口诀:一老和一小,婚姻和死亡,科教文卫体,掐头又去尾,残疾、农业总照顾。

考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免征营业税的是( )。
A.托儿所提供育养服务
B.农场提供农田灌溉业务
C.文化馆出租房屋业务
D.保险公司为种植业提供保险业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根据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税。文化馆出租房屋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

 

考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
B.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
C.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D.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以上四项内容均属于营业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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