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54):娱乐业计税依据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1-16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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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混合销售全额计税

例题·单选题:某音乐茶座当月门票收入2万元,台位费、点歌费收入5万元,茶水、饮料、鲜花、小吃收入12万元;发生工资性支出1.8万元,水电费以及外购烟酒等支出3.6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则该音乐茶座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1.4
B.2.72
C.3.08
D.3.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营业税=(2+5+12)×20%=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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