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前讲义(139):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4-09-15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初级会计师最新模拟试题 初级会计师考试最新最新讲义

【推荐】2015年初级会计师抢先预习班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P200)(★★★)

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笔试)

A.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答案:BCD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后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