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预测试卷(1)

来源:成人高考    发布时间:2012-06-23    成人高考视频    评论

  第 1 题 精神病患者甲在要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
  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预测试卷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妻竭力拦阻可以认为已经尽到监护责任,而乙的监护人疏于监护,因此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B项正确。

  第 2 题 甲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将两张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交给某朋友王某,王某持有其中一张空白介绍信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计百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知道后,认为王某是无权代理人,该合同对甲公司无效,一切责任由王某向乙公司承担。本案由谁承担责任(  )
  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预测试卷(1)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 甲与李某代理,王某持空白介绍信后也与甲公司间形成表见代理关系,所以,甲公司应承担责任,但甲公司承担责任后,如有损失可向李、王追偿。所以,选择A项。

  第 3 题 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受害人张某和食品店都没有过错,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A项、B项、D项均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所以,选择C项。

  第 4 题 甲15周岁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
  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预测试卷(1)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转让专利需要专门的法律知识,故甲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B项正确。

  第 5 题 某地要新建火车站,甲判断站址选在A地,遂在该地买楼一座,准备将来车站建成以此楼开旅店营利。但后来火车站却是建在B地,甲的购房行为因此(  )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甲的购楼目的有投机或抓商业机会的心态,但购楼行为本身不存在对标的或履行方面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甲的行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选择C项。

  第 6 题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
  2011年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预测试卷(1)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人格关系是人身关系的一部分,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人格关系是与身份关系相对应的。身份关系与人格关系的区别是,它是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取得或丧失的,配偶权法律关系是通过当事人的婚姻行为取得的,其属于身份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格法律关系。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法律关系不以人的身份而取得,故为人格权法律关系。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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