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看公众责任险的发展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9月27日,上海地铁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71人受伤,对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影响。回顾2011年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例如“7·6”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逆行事故、“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事故、“7·23”高铁事故、“9·9”湖南昭阳沉船事故等。其中死伤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近40起,共造成521人死亡,499人受伤。频发的公共安全事故,不仅引发了人们对于公共安全的担忧,也引发了对公共责任保险的讨论。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发生侵权事故,应由侵权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对于公共安全事故的安抚和赔偿,主要是由责任企业进行经济赔偿。但当责任企业无力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政府会动用财政资金或组织社会力量对受害人进行安抚和补偿。由于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引致的人身伤害补偿一般数额巨大,企业在经济上通常难以承担,事故后果最终几乎都是通过政府救助的方式由政府埋单。然而,这种单一的政府救助既增加财政负担,又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事实上,当企业难以承担数额巨大的人身和财产赔偿时,可以考虑通过事先向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等方式来转移经营风险,即一旦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向第三方受害人提供赔偿,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管理方面的作用。

  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险种,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社会公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方面,它可以使受害人在灾害损失发生后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减轻政府善后处理的负担。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公司在承保前的防灾防损工作,以及投保时采取区别对待、浮动费率等措施,在客观上能够使公众安全中的隐患得以有效预警和控制,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公众责任险的“赔偿替代性”使企业能有效地转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缓解其可能面临的高额赔偿责任与较小支付能力间的矛盾,避免因无力赔偿而导致的破产和生产中断,进而维持生产的稳定性。

  但是,目前我国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其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公众责任险投保率低与频发的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国际上看,目前责任保险在财险业中所占的比重一般高达30%以上,在美国已经高达4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4%左右,与GDP之比仅为0.03%,这两个比例分别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3和1/10。我国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程度远远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责任风险保障需要。

  公众责任保险发展缓慢,固然有企业和保险公司对此项业务重视程度不够、产品开发力度不足等原因,但与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健全有着更加密切的联系。其主要表现有:相关法律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界定;公众维权意识淡薄,受到伤害时往往不会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等。此外,由于公众责任保险保护的是第三方即公众的利益,而支付保险费的却是企业本身,表象上看,投保者与受益者不完全一致,使得投保人认为投保公众责任险是一种负担,从而丧失投保公众责任险的积极性。

  国际经验表明,责任险的发展必须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即从事特定活动而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如德国和美国规定,如果可能给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没有购买相应的环境责任保险,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拒绝核发或者撤销该企业的运营许可。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英国等国家规定,公共场所必须实施包括火灾责任在内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我国政府也可采取多种措施来促进公众责任险的实施。首先,应运用法律手段,健全民事法律制度和强制保险法律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对公共责任和责任赔偿做出明确的界定,提高责任方的法律风险意识和责任保险意识,催生相应的责任保险需求。同时,政府还应采取行政手段,提高涉及公众责任的有偿公共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即规定所有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必须投保相关的公众责任保险,才能获得经营资格;对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处以巨额罚款,敦促企业投保。此外,政府还可采取经济手段,制定有利于公众责任险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保险政策,完善责任保险市场机制,促进责任险市场信息的传递与共享等。

  企业则应意识到公众责任保险不是一种负担,而是风险转移的一种重要方式。积极投保公众责任险,并与保险公司一道进行经营风险的控制,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经营风险分散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与资本实力雄厚、责任险经营经验丰富的境外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发挥其在责任保险领域的专长,利用外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保险公司提升责任险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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