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指定、变更和受益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我考网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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