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险: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承保年龄:30天至12周岁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投保人累计所缴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可以任选以下一种方式)
方式一: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二: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三: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保险合同的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 灵活方便。

缴费方式:
趸缴(即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可自由选择。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即一次性缴清)、6年缴清、10年缴清或年缴至15周岁、缴至18周岁等缴费期。

多种搭配:
可以灵活附加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附加世纪泰康少儿住院个人医疗保险等保障

举例说明: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她为2岁的女儿购买了保额为1万元的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并选择第二种生存保险金给付方式、年缴、6年缴清。

身故保障:

身故年龄身故保障
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累计所缴保险费"和"当时保证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18周岁(含)至60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2万元"和"当时保证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60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1万元

生存利益:

生存金给付年龄生存利益
生存至18、19、20、21周岁生效对应日4000元
生存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1万元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泰康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泰康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灵活方便。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4220元。

名词解释:

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证现金价值:指保险单上的保证现金价值表项下列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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