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状告友邦保险立案若接受退款非常有限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深圳罗湖区法院受理6位投保人针对友邦重疾险的诉讼———

21日,6位深圳友邦投保人收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成为国内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而非实际理赔纠纷的保险诉讼案。此前,6位投保人于2月20日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起诉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请求法院撤销保险合同

昨天,该案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告诉记者,起诉的依据是根据《合同法》中规定,当合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在诉状中,6位投保人认为,友邦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对某些疾病的释义定义违背了基本医学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只有在死亡之后才能得到赔偿,这让重疾险失去了意义。马律师认为,友邦深圳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依据《合同法》,请求法院撤销保险合同,并判令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马律师还告诉记者,通过调查他发现友邦的相关条款,关于癌症的治疗方法是违反医学原理的。

据马律师介绍,今年1月20日,在6人向友邦保险公司发出了《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后,友邦深圳已单方面解除了与其中两名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并将保单的现金价值打入投保人的银行卡,“退还金额大约只有所交全部保费的30%”。马律师告诉记者。

■保监会正在搜集相关资料

昨天,记者与中国保监会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引起保监会关注,目前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在经过“研究”后,将针对此事作出表态。

深圳保监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在本月初曾要求友邦深圳分公司积极与这6位投保人进行接触,作为监管机构,目前情况下不便多作评论。该人士还表示,有关保险合同的纠纷,投保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国内保险条款的完善,对保险事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友邦深圳分公司,该公司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已不便表态。此前针对起诉,友邦深圳曾发出声明,表示公司的重疾险产品是在遵循专业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进行开发、设计、定价的,各项保险合同条款的拟定严格遵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市场人士认为,一直以来,我国的保单条款都是由国外的保单直接翻译而来的,保险条款晦涩难懂,此次纠纷与此原因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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