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光棍节将临谈“爱情保险”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11月11日,被很多人戏称为“光棍节”。许多单身男女都希望在这之前摆脱“单身”,进入婚姻殿堂。而为了让“爱情”有一定的经济保障,许多夫妻选择投保“爱情保险”。

  2011年11月11日,被许多网友称为“超级光棍节”。同是这一天,在香港则被称为“夫妻节”。许多商家也是借此商机,纷纷推出系列活动。记者浏览新闻,看到有些保险公司借此节日推出相关的保险产品,“爱情保险”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而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爱情保险”更是日渐红火。那么,“爱情保险”究竟为我们带来了哪些保障?“爱情保险”是否真的符合消费者需求?

  “爱情保险”只保财富不保爱情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各保险公司高调推广“爱情保险”的过程中,不少保险公司都用上了“捍卫爱情、保卫婚姻”这一说法。如果缘分尽了、家庭散了,一份保险就能挽救爱情、挽回婚姻吗?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说是“爱情保险”,其实只能保财富不能保爱情,所谓的“爱情保险”,也只是一份夫妻捆绑的保险计划。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王朝晖表示,国内保险公司目前开发销售的“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类产品多属于人身保险产品,保险金给付的条件一般是“生存至期满”、“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而不是“恋爱结束”或“婚姻破裂”这些事件本身。

  不过,与一般寿险产品相比,“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产品也具有自身的优势:第一,方便家庭财务管理。一张保单保全家,手续相对简便。由于这类产品大多属于联合寿险产品,夫妻双方甚至全体家庭成员都可以同时成为一张保单的联合被保险人,一次投保、一张保单就可以解决夫妻二人乃至全家人的人身风险保障问题,与家庭成员分别投保多个寿险产品相比更为便捷。第二,节省保费。与为每个家庭成员单独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相比较,同等保险保障程度之下,这类联合寿险产品的保险费率相对较低,可以使投保人在保费支出上实现较大幅度的节省。

  王朝晖表示,虽然对于很多风险而言,购买保险是一种快捷而高效的应对风险的方式,但也要明白,保险不是万能的,保险的功能在于提供经济保障。通过适当的保险安排,即便风险事故发生,也可以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避免陷入经济困境,甚至可以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爱情保险”并不能为爱情“保鲜”,不能指望通过购买“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来挽救爱情、挽回婚姻。

  但是,对那些爱情逝去、婚姻破裂,无所依靠的“弱势”女性而言,通过“爱情保险”、“婚姻保险”获得一定经济上的补偿,未尝不是“不幸中之万幸”,也可以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爱情保险”将更为多样化

  记者从生命人寿了解到,今年9月22日,该公司一款打着“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旗号的“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高调开卖。这款产品的卖点在于: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可以说,《婚姻法》新解释催生了这款女性婚姻保险的诞生。这款明显偏向女性的保险产品,正好解决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普遍缺失的安全感。那么,像“红玫瑰”这样的产品是否有别于普通的“爱情保险”?这样的产品是否受女性的青睐?

  王朝晖告诉记者,不论是这款“红玫瑰”年金保险产品,还是其他的“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产品,基本上都属于以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只不过其他产品如遇婚变,保险金或退保金等相关保单权益未必一定归属于女性被保险人,而“红玫瑰”由于将保单的相关权益全部约定归属于女性被保险人,这一“卖点”应该对那些在婚姻中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妻子或希望给妻子一个“保障”承诺的丈夫,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

  目前,市面上的“爱情保险”各具特色,像市场上销售的一些产品,如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这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保单,只要家庭中有一人购买长期主险,其他家庭成员均可直接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中德安联人寿新近上市的“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除了提供“联合寿险”保障之外,还针对近来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意外风险,提供普通意外2倍赔付、公共交通和重大自然灾害3倍赔付的保障,对于家庭保障薄弱的夫妻而言将是必要的补充。类似的保险产品是否会成为未来市场发展方向?

  王朝晖表示,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足够的业务规模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关注市场上的风险保障需求并设法开发设计相应的产品,就成为其不二选择。总的来看,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类产品虽然各具特色,但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还是较为单调的。从人身保险的角度观察,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风险保障的需求也各有侧重,子女成长教育、家庭生计、养老、医疗等,都需要相应的资金安排和规划。为此,保险公司也必须开发多样化的产品,才能适应不同消费人群不同的风险保障需求。

  从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来看,像“爱情保险”、“婚姻保险”这类产品由于能满足夫妻或家庭联合投保的要求,必然会存续下去,而且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还会更丰富、更为多样化。

  了解风险保障需求再投保

  那么,消费者在投保“爱情保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业内人士指出,人们在准备购买某保险产品时,总要了解并权衡该产品的好坏。事实上,不管是哪类保险产品,很难孤立地评价其好坏,没有任何一款保险产品是绝对好或绝对坏的,关键在于这款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真正能够切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的才是好产品。

  王朝晖表示,选择这类产品时,首先要清楚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有哪些,其中又有哪几项是最迫切的,然后再去对比购买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这些需求。尤其是在保费预算不是很宽裕的情形下,针对最迫切的风险保障需求而去选择相适应的保险产品就更加重要了。

  但无论选择哪款产品,都应该明确一点:“爱情保险”的关键词是“保险”,而非“爱情”。“爱情保险”无法为“爱情”保险,要想爱情、婚姻带给自己安全感,首先要让“爱”发自肺腑,仅仅建立在物质条件上的爱情、婚姻是永远无法“保险”的。

  此外要注意的是,“爱情保险”类的产品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购买,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之间一般不具有保险利益,也就不能为对方随意购买寿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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