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鼓励创新保险销售方式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2012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要点》,《要点》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对中介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谈一下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思路。

  答:近年来,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中介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法治化监管,市场化经营,充分竞争、充满活力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开始形成。同时也应看到,保险中介起步晚,先天不足,并且是在保险业粗放经营、市场秩序混乱的特定阶段快速发展起来的,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和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当前,保险公司的问题和中介机构的问题、监管者的问题与经营者的问题、历史老问题与现实新问题交织、纠缠在一起,使得保险中介监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矛盾突显,保险代理市场混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

  针对这些问题,总的思路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险销售队伍职业化、兼业代理专业化和专业代理规模化,在清理整顿代理市场的同时,鼓励销售方式创新,以“健康增量”逐步稀释和化解“问题存量”,尽快实现营销模式转型。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建立真实、合法、透明的业务关系。

  问:保险营销模式改革和推进销售队伍职业化的目标及思路是什么?

  答:现行保险营销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寿险业最重要的销售渠道和保费来源,同时,这种模式伴随产生的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保险业丧失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潜在较大风险。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现行营销模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牵扯众多利益关系,改革应积极稳妥地推进。根据保监会的《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营销模式改革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努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总的思路是一手抓营销队伍稳定和素质提升,一手抓保险销售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形成老、新模式此消彼长的态势,稳步实现营销模式的平稳过度。

  问:《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发布一年多来,中国保险市场的营销模式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发布一年多来,在监管态度和市场压力下,陆续有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开始思考、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和渠道,取得长期以来从未有过的变化和进展:有的探索营销队伍扁平化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结构,试点员工制;有的拓展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社区门店等销售渠道和方式,走多元化营销道路;有的建立后援支撑平台,提高管理和销售效率;有的通过设立专属销售公司、开展交叉销售整合资源。最近出现的资本实力较强的专做寿险的保险代理销售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优势明显,给长期以来渠道和方式单一的个人寿险销售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这些新的积极变化超乎我们之前的预期,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引导作用实实在在发挥了作用。

  问: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保监会在推动保险营销模式改革创新方面将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积极支持模式创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思路,不断推进改革进程。一是尽快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提高营销员准入门槛,从制度上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误导销售的管控责任。二是研究具体措施,逐步减少营销管理层级,逐步弱化上下线增员利益,从根本上削减大进大出和粗放经营的土壤,从机制上逐步消除销售误导的内在动力。三是总结部分公司员工制改革经验,进一步研究对营销员队伍进行分级分类,阶段式、有选择地确定劳动关系、提供社会保险的可行性,采取措施使保险营销员队伍逐步并入身份合法与队伍稳定的轨道。四是在近年来保险公司设立专属销售公司、代理公司销售寿险产品等有效尝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新生力量和新型销售模式发展壮大。五是鼓励网销、电销、交叉销售等新型渠道规范发展。

  问:今年保险代理市场治理工作的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一个时期以来,保险代理机构数量众多、头绪混乱,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2011年,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有效清理和处罚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代理机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今年,保险代理市场治理工作总的原则是要“堵疏结合、退进并举”,要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堵和退,就是要严格依法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增量。通过治理整顿,对现有散、乱、差代理机构进行“关、停、并、转”,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同时,积极探索银邮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试点。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问: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多年来,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商业贿赂和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干扰了保险市场秩序,制约了保险市场运行效率,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保监会从2009年开始将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三年来连续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依法严查重处、坚决移送、主动披露等措施,对行业问题“揭开了盖子”,对违法违规的公司“敲响了警钟”,取得了预期成效,得到社会认可。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仍还比较突出存在。部分保险公司和一些人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违法违规的内在动因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仍然把违法违规的操作方式行为当作行业惯例和业务潜规则,甚至寄希望于监管工作“一阵风”、“走过场”,之后依然我行我素。要实现全行业中介业务规范有序地发展,必须持之以恒地严查重处,引导各保险机构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推动保险市场秩序尽快好转。

  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将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要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因此,将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作为保险中介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部署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实现检查工作制度化、常规化。部署保监局继续按照对省市级公司与基层机构上下联动检查的要求,在上半年以辖区内1家省市级公司为检查对象,对至少2家所属相关分支机构重点开展现场检查,既要查深查透基层营业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也要着力核查上级管理机构的管控意识、管控能力和管控效果,查处其组织、指导、批准、默许下级机构违法违规及在中介业务中的直接违法违规行为。下半年,保监会在保监局工作基础上,视情况对相关保险总公司采取监管措施;中介业务检查要早安排、早动手、早出成果,做到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严格追责,依法移送,及时披露,注重效果。

  问:今年保险中介监管还有什么其他方面的措施?

  答:我们将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加强对保险中介领域新问题的研究和总结,提高风险监测、识别、预警和化解风险能力。按照“抓早抓小、从严从快”的原则,关注市场中出现的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苗头,迅速、有效的予以处置,防止风险蔓延。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拓宽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来源,加强保险监管系统联动机制。

  我们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尽快出台实施;依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范和促进互联网保险中介业务发展。继续依法完善专业中介机构准入规程,完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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