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精讲第十五章保险代理人

来源:保险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08    保险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第十五章 保险代理人
  一、特征和种类

  (一)保险代理人及其特征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民事法律行为
  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
  1、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是由民法调整的法律行为
  2、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3、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
  (二)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的区别
  1、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表
  2、保险代理人代销售产品为保险人自己指定
  3、保险代理人代理佣金由保险人支付
  4、保险代理人的行为被视为保险人的行为
  5、保险代理人的业务以合同为前提
  (三)保险代理人的分类
  1、按保险代理销售的险种分类:
  1>产险代理人
  2>寿险代理人
  2、按保险业务活动的程序分类:
  1>承保代理人
  2>理赔代理人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承保代理人一般无权签发保险单,但经保险人特别约定的除外
  3、按职权范围的不同
  1>专用代理人
  2>独立代理人
  独立代理人与专用代理人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独立代理人拥有保单续保的权利
  (四)中国保险代理的种类
  1、保险专业代理人
  2、保险兼业代理人
  3、保险个人代理人
  二、保险代理合同
  (一)保险代理合同的概述
  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
  (二)保险代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的义务
  1、诚实和告知义务
  2、如实转交保险费的义务
  3、维护保险人利益的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
  1、规定代理权限的权利
  2、监督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及业务的权利
  保险人的义务
  1、支付代理手续费的义务
  2、提供辅助资料的义务
  3、对保险代理人进行业务培训的义务
  (三)保险代理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订立保险代理合同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自愿公平原则
  3、对价有偿原则
  保险代理合同订立后的法律效力
  1、保险代理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2、保险代理合同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3、保险代理合同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
  保险代理合同的变更
  1、主体的变更
  1>保险人的变更
  2>保险代理人的变更
  2、内容的变更
  保险代理合同的终止我考网论坛
  1、自然终止
  2、解除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
  三、保险兼业代理
  (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认定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在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时,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电脑数据盘
  5、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险兼业代理的运作
  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的确立
  保险公司与保险兼业代理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应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登记表(一式三份)
  2、《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复印件
  3、保险代理关系申报电脑数据盘
  保险兼业代理经营管理
  四、保险代理机构
  (一)组织形式和设立
  1、合伙企业形式的代理机构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1、董事长
  2、总经理
  3、副总经理
  4、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1、具有《资格证书》
  2、具有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具有非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4、从事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程序
  申请筹建保险代理机构,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资料:
  1、筹建申请报告
  2、筹建可行性报告来源:考
  3、机构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组织机构等
  4、筹建方案
  5、筹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6、筹建负责人简历及其亲笔署名的无违法犯罪纪录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变更和终止
  保险代理机构的下列事项需报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
  1、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2、变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
  3、变更股东或合伙人
  4、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
  5、变更组织形式
  6、变更住所
  7、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8、变更业务范围
  9、变更公司或企业名称
  10、分立、合并
  11、解散、破产
  12、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批的其他变更事项
  (五)运作
  保险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根据保险公司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的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转载自:我考网 - [Examda.Com]
  五、保险代理监管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监管
  申请领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文件
  2、身份证或护照(影印本)
  3、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上的政府机关开具的以往行为证明文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申请领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应符合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品行良好、正值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申请前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二)保险兼业代理人执业管理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时,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的材料:
  1、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电脑数据盘
  5、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满前2个月申请办理换证事宜
  保险兼业代理人由于名称或主营业务范围变更而需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内容时,应在3个》
  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时,应在1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交回《保险兼业代理人许可》
  (三)保险代理机构行为准则
  (四)保险代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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