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李物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查验?有什么要求?
答:行李物品,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场所和时间由海关指定。
海关查验行李物品,在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如情况特殊,须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海关认为必要与可能,也可到海关监管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查验。遇此种情况,申请人要支付规费,并提供交通工具等方便。
海关查验行李物品时,物品所有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物品、开拆和重封物品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单独进行查验。
问:什么是免验?对享受免验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免验是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我国法律和海关法规,对进出境人员携运的物品给予免予查验的礼遇。
免验人员,免填“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海关对其行李物品不予查验。但是,当有重大理由推定免验人员的行李中装有我国法律和政府规章规定禁止进出境或者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物品的,海关可以进行查验。海关查验时,行李物品所有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到常
免验人员进出境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护照(或其它有效进出境证件)和身份证件。
问:享受免验礼遇的外籍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通常规定和国际惯例,持有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给于外交签证活礼遇签证的人员,海关对其行李物品免于查验放行。
问:海关加施的封志,物品所有人可否予以开启?
答:海关在进出境物品上加施的封志,任何人,包括物品所有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擅自开启、损毁海关加施于物品的封志的,海关可处有关当事人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海关监管物品是指哪些物品,海关对监管物品所有人有什么要求?
答:海关监管物品,是指尚未办清海关手续的进出境物品,主要指:过境、转运物品,暂时进出口物品(包括法规规定登记后必须复带出境或进境的物品)、保税物品。保税物品,主要是指存入保税仓库的物品以及和“在外售券、境内取货”等业务有关的外汇商品、免税品。
海关监管物品,在未办清海关手续、海关结关放行前受海关监管;海关监管物品的有关所有人应按海关各项有关规定,办理物品进出境手续;海关监管物品,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售、抵押,违者,海关则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问:哪些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
答: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2000美元以上者;
6.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