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来源:报关员    发布时间:2012-03-06    报关员视频    评论


海关总署公告06年第16号(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公告
【发布日期】 2006-4-7
【生效日期】 2006-5-1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