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关于2010年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报关员    发布时间:2012-03-07    报关员视频    评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11年3月2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后直接打印);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签订承诺书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凭学历证书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宁波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集中办理时间:2011年3月2日(周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45
    集中办理地点:海曙区马园路89号 宁波海关附楼一楼预录入大厅(原报名资格确认地点)
    2、其他办理时间:2011年3月-8月 每月最后一周周五 (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海曙区马园路89号 宁波海关办公楼14楼南 人事教育处
    3、联系电话:89090940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示范

授 权 委 托 书(样式)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填 制 说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填制示范)


    委 托 人: 张 三 身份证号:51010319830105xxxx
    被委托人: 李 四 身份证号:51010219780101xxx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11年3月 2日至2011年4月1日
    委 托 人: 张 三
    被委托人: 李 四

    委托日期:2011 3 2

推荐:

  各地海关申领2010年报关员资格证书公告汇总

  更多信息访问:报关员论坛 2011年报关员课程免费试听 报关员在线考试中心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