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2010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报关员    发布时间:2012-03-07    报关员视频    评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江门海关人教处教育综合科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月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发证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办公)
    办理地点:
    江门报考点:江门海关16号楼4015、4016室教育综合科(北街海傍街43),电话:3263318、3263928。
    新会报考点:新会海关稽查科(新会区汾江路37号)。电话:6696917-6221。
    鹤山报考点:鹤山海关稽查科(鹤山市新鹤路329号)。电话:8985068-8102、8103。
    开平报考点:开平海关稽查科(开平市沿江东路54号)。电话:2213928-2105。
    台山报考点:台山海关稽查科(台山市新宁大道88号)。电话:5611488。
    阳江报考点:阳江海关稽查科(阳江市金山路1号)。电话:0662-3326026。
    附件: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江门海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XXX
    身份证号:4407111983XXXXXXXX
    准考证号: 680020110XXXX
    考试成绩: XXX
    学 历: 大本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XXX (亲笔)
    申请日期:
    说明:1.以上内容除签名及申请日期需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之外,其余内容在考生以本人注册名称及密码登录后,打印该表时自动产生,有关打印方式请阅读考试网上公告。
    2.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点击正上方“服务”报关员栏内即可登录考试网。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XX 身份证号:440XXXXXX
    被委托人: XXX 身份证号:440XXXXX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xx
    被委托人: xxx
    委托日期:
    说明:1.以上内容请遇有此问题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后亲自填写,并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亲笔签名确认。
    2.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江门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3.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服务”®“报关员资格”®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4.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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