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关于2010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报关员    发布时间:2012-03-07    报关员视频    评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自2011年3月1日起6个月内,向满洲里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1.满洲里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培训科;
    办公地址:满洲里海关办公楼709室;
    联系电话:0470—2299755/2299705。
    2.满洲里海关驻通辽办事处;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东段858号;
    电话:0475—8253169/8253168。
    3.满洲里海关驻赤峰办事处;
    地址:赤峰市钢铁西街3楼稽查科;
    电话:0476—8350376/8330234。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2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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