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辅导:电子检验检疫

来源:报检员    发布时间:2012-03-10    报检员视频评论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报检员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报检员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报检员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概述

“三电工程”指:电子申报、电子监管和电子放行

电子申报

一、电子报检的概念

电子报检是指报检人使用电子报检软件,通过检验检疫电子业务服务平台将报检数据以电子方式传输给检验检疫机构,经检验检疫业务管理系统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处理后,将受理报检信息反馈报检人,实现远程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过程。

二、电子报检的申请

(一)申请电子报检的报检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报检的有关管理规定;

2、已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人登记备案或注册登记手续;

3、具有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报检员;

4、具备开展电子报检的软硬件条件;

5、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电子业务开户手续。

(二)报检单位申请电子报检应提供的资料:

报检单位备案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电子报检登记申请表》;

《电子业务开户登记表》。

三、电子软件

1、使用经国家质检总局测试认可的软件进行电子报检。

2、方式:

(1)有安装企业端软件通过专门的平台进行电子报检

(2)通过浏览器进行电子报检两种。

四、实施电子报检后的工作流程

(一)报检环节

1、电子报检,对报检数据的审核是采取“先机审,后人审”的程序进行。

2、出境货物受理电子报检后,报检人应按受理报检信息的要求,在检验检疫机构施检时,提交报检单和随附单据。

3、入境货物受理电子报检后,报检人应按受理报检信息的要求,在领取《入境货物通关单》时,提交报检单和随附单据。

4、电子报检人对已发送的报检申请需更改或撤消报检时应发送更改或撤消报检申请。

(二)施检环节

现场检验检疫时,持报检软件打印的报检单和全套随附单据交施检人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施检人员通知报检企业立即更改,并将不符合情况反馈受理报检部门。

(三)计收费

计费由电子审单系统自动完成

(四)签证放行

签证放行由签证部门按规定办理。

五、报检应注意的问题

(一)、电子报检人应确保电子报检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发送无效报检信息。报检人发送的电子报检信息应与提供的报检单及随附单据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二)电子报检人在规定的报检时限内将相关出入境货物的报检数据发送至报检地检验检疫机构。

(三)对于合同或信用证中涉及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和特殊要求的,电子报检人须在电子报检申请中同时提出。

(四)实行电子报检的报检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变更时,应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电子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以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和实施电子监管系统。

一、电子监管的内容

(一)建立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标准和风险预警管理信息系统。

为检验检疫工作提供支持,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

(二)建立企业及产品管理系统。

实现企业及产品(进口货物)的审批、许可、注册、备案、登记管理电子化,为检验检疫工作提供支持。

(三)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系统。

结合企业分类等管理活动,对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从根本上改善出口产品质量。

(四)完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系统。

对出口货物,把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到控制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中去,从源头抓产品的质量,实现出口产品监管工作的前推;对进口货物,把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前推到装运前检验和检疫的关键监控环节中,后移到后续的监督管理中。

(五)建立企业出口产品过程监控系统。

合理选择过程监控项目和参数,规范企业端数据采集,通过数据监控和关键控制点的视频监控对在线数据、实验室数据和视频数据等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采集,通过数据关联实现对不合格产品的可追溯,并实时调用所采集的信息,完成企业生产批合格评定。

(六)建立进出口货物合格评定系统。

在货物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信息,完成货物合格判定工作。对于实施生产过程监控的出口货物,实现报检批与生产批的综合批次管理,将企业出口报检信息与企业生产监控信息有机关联;对于实施装运前检验或检疫的进口货物,将企业进口报检信息与装运前监控信息有机关联。

(七)建立进出口货物质量分析系统。

实现对货物质量的全面分析和快速反应机制,解决质量分析问题,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八)完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交流,强化对出口货物运输过程的监管、对货物核放情况的监控和对进口货物的后续管理。

(九)建立电子监管系统的抽样评定规则库(包括企业抽样规则库和检验检疫抽样规则库)。

实现对企业抽样的管理、评定以及验证抽样的管理和自动提示;支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

(十)实现电子监管系统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其他系统的充分整合,以推进出入境检验检疫全过程的电子化进程,形成完整的检验检疫电子网络。

二、进口快速查验

(一)适用于海港的电子验放系统

(二)适用于陆运口岸的电子申报快速查验系统

(三)适用于空港普通货物和快件的电子验放系统

三、出口快速核放

快速核放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部分质量稳定、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的出口货物,在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在监管有效期内的出口货物实施快速验放的做法。

目前,实施快速核放的产品主要是质量较稳定的工业产品。

一、电子通关

电子通关: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入境通关单的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计算机业务系统,海关将报检报关数据比对确认相符合,予以放行,这种通关形式叫电子通关。

1、目前阶段,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联合采取的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还需校验纸质的通关单据。

2、这种通关方式不仅加快了通关速度,还有效控制了报检数据与报关数据不符问题的发生,同时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伪造、变造通关证单的不法行为。

二、电子转单

“电子转单”指通过系统网络,将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相互连通,出境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合格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入境货物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一)、出境电子转单

1、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通过网络将相关信息传输到电子转单中心。出境货物电子转单传输内容包括报检信息、签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2、产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书面方式向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

3、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

4、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的申请,提取电子转单信息,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5、按《口岸查验管理规定》需核查货证的,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配合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检验检疫工作。

(二)、入境电子转单

1、对经入境口岸办理通关手续,需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网络,将相关信息传输到电子转单中心。入境货物电子转单传输内容包括报检信息、签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2、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以书面方式向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供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

3、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接收电子转单中心转发的相关电子信息,并反馈接收情况信息。

4、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凭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施检验检疫。

5、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电子转单信息,对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检的,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接收电子转单中心转发的上述信息,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三)、暂不实施电子转单的情况:(重要考点)

1、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的;

2、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明确的;

3、出境货物需到口岸并批的;

4、出境货物按规定需在口岸检验检疫并出证的

5、其他按有关规定不适用电子转单的

(四)、实施电子转单后的查验个更改

1、查验:

2、更改:

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完“换证凭条”后需进行更改的,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下列情况对电子转单有关信息予以更改。

(1)对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或短装等原因需要减少数重量的;

(2)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运输工具名称、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及数量等有关内容的;

(3)申报总值按有关比重换算或变更申报总值幅度不超过10%的;

(4)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商同意更改有关内容的。

三、绿色通道制度

(一)申请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考点)

(二)申请企业应当做出的承诺

(三)实行产地检验和口岸验放的程序(考点)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