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0]108号)的要求,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上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1.鉴定对象:
⑴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安全评价从业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或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一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人员;
⑶2011年鉴定未通过,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
2.鉴定地点:
⑴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
⑵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⑶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⑷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⑸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
⑹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⑺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⑻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⑼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⑽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3.鉴定时间:
级 别 | 鉴定日期 | 鉴定时间 | 鉴定内容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5月26日 | 9:00—11:00 | 理论知识科目 |
13:00—15:30 | 专业能力科目 | ||
一、二级 安全评价师 | 5月26日 | 9:00—11:00 | 理论知识科目 |
13:00—15:30 | 专业能力科目 | ||
16:30—17:30 | 综合评审科目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