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3.1在用的锅炉房明显处,应悬挂《值班制度》和《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工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要有当地有关部门发放的操作证,并应持证上岗;锅炉工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随意离岗、饮酒等。
3.2锅炉运行时应注意:
①锅炉在运行时,严禁烧正压;
②锅炉燃烧时,其炉膛负压一般控制在-0.98pa~-29.42pa;
③在加燃料时,锅炉工应密切注意里面有无危险物品(如雷管、弹药、密闭容器等);
④禁止在锅炉上敲击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⑤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要使水位表中的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如遇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而不能向锅炉内正常进水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打开炉门,并采用生煤或煤灰盖没火焰等紧急措施,禁止泼水。如遇锅炉内严重缺水时,不准立即向锅炉内供水,应立即采取安全停炉的有效措施。
⑥锅炉运行时,蒸汽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若超过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⑦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都要有足够的照明。
3.3为确保水位表清晰和显示正确,每班锅炉工应进行一次对水位表的冲洗工作,冲洗的方法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3.4有水质处理设施和化验仪器。
①采用炉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有加药装置,每天测试炉水的pH值,定期排污,并要有加药量、pH值测试和排污记录,炉内水垢厚度应<1.5mm。
②对炉外水处理的锅炉,不仅要有专职化验员,而且要配备必要的化验仪器。硬度、氯根、碱度及pH值的化验,应按照水质处理标准进行并作好记录。水处理系统设施应包括交换器、盐泵、盐池等设备,做到运行正常,无垢运行。
3.5适当的停炉保养。
锅炉的停炉保养方法见表2。
表2锅炉的停炉保养方法
四、计分方法
4.1按《标准》规定,“锅炉与辅机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应得“三性“规定分值是占工矿企业65项“安评“总分值的22?,即应得总分为22分。
4.2由于评价该项目,在管理上有复杂性、检查上有困难性和发生事故上有危险性与严重性,故可列出如表3所示的“锅炉与辅机“安评“项目“三性“系数对照表“。
表3锅炉与辅机“安评“项目“三性“系数对照表
4.3先由使用部门定期自查合格后,再报主管(职能)部门复查。不论是自查或复查,均按表1中“评价内容“进行逐条查证,如有不符合其中一条的,则判该台锅炉为不合格。
4.4经主管部门或上级派来的安全检查组复查后,可按不合格率()进行扣分。评价采用不合格率扣分办法,是为了真实地反映出工矿企业内在用锅炉与辅机的安全状态。具体的计分公式如下:
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分och“三性“系数不合格率
=22分-100分0.66不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