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鼠剂零售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二)

来源:安全评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07    安全评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三、被评价单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1. 被评价单位概况; 
  2.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经营场所、储存设施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4.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 人员培训证书; 
  6.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7. 安全生产责任制; 
  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0. 在综合性商场中租赁场所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与综合性商场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1. 不超量储存的承诺书; 
  12. 安全评价委托书; 
  13.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四、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4.《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考试大安全评价)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