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五个严禁”

来源:安全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安全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1、严禁在歌舞厅、夜总会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单设的歌舞厅、夜总会内,不得使用火炉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灶具。

  2、严禁在歌舞厅、夜总会营业时,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严禁乱扔烟头。歌舞娱乐场所内,应划定禁烟区,指定吸烟室。禁烟区内禁止所有人员抽烟。吸烟室内禁止用B2级以下材料进行装修。吸烟室内应设置烟灰缸,禁止烟蒂随手乱扔。歌舞娱乐场所中因乱扔烟头而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

  4、歌舞厅、夜总会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楼梯口、安全出口处和疏散通道上严禁堆放易燃物。

  5、设有卡拉OK和集饮食、娱乐于一体的KTV包间的酒店,更应严格管理各种火源。要及时清扫客房内的烟头等火种及可燃物。KTV包间内禁止使用酒精火锅及其它火锅,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