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的通知

来源:安全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安全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安监总培训〔2007〕26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组织制定了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其他安全等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和继续教育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附件:1.煤矿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2.非煤矿矿山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3.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4.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5.危险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6.危险物品(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7.其他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