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益寿青松不老

来源:ACCA/CAT    发布时间:2012-02-04    ACCA/CAT视频    评论

□本报记者蒋安杰本报通讯员谢锦添张旭

他先后三次参加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为《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被誉为“当代民法史的活化石”;他躬耕法学教育60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用爱心和智慧浇灌满园春色,用执著和守护诠释着“园丁”的真谛。他就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金平教授。

“北佟南金”是新中国民法学界素有的美誉,其中“南金”便是指金平教授。作为我国唯一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专家组成员,6月29日,金平教授迎来了人生的第90个春秋,在金平教授90华诞暨法学教育思想座谈会上,我们见到了这位当代著名的民法学家。

“平理若衡,鸿风懿采”

虽已90高龄,金教授依然步履矫健地迎接前来庆贺的同事、好友、弟子,他思维敏捷、温文尔雅的谈吐令在场的每一个人赞叹。

来为金老祝寿的,既有全体校领导,也有来自全国法学界、法学教育界、实务界的代表,以及全国各地百余名弟子,他们纷纷送上真诚的祝福和崇高的敬意。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说,金平教授从1953年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结业后,就一直留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一干就是几十年,勤勤恳恳,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学校的建设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我们从金老的身上看到了一位学者、一位大师深厚的学识素养和谦和低调的处事风格,看到了新中国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良知。金老不愧为我们晚辈后生学习的榜样。”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祝福金老德勤益寿,青松不老。“金老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先行者、民法学研究的拓荒者、民法学教育的启蒙者、民法理论的重要奠基者,当年与中国人民大学的佟柔教授并称为‘北佟南金’。当然,金老也是我们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事业的创建者之一,更是我校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金老是中国老一辈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在他经历的不凡岁月里,为我国的民事立法事业与民法理论建设,也可以说是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说,金老乐于奉献的精神、开拓进取的气魄、脚踏实地的作风,是西政品牌最坚实的文化基础,也是西政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希望西政的青年教师能以金老为表率,学习他勇于创新的开拓意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学经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坚持真理的顽强品格,无私奉献的学者风范,使西政的教学和科研再上新台阶。

“作为一代学术宗师,金老不仅博闻强记,学识渊博,而且具有强烈的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开拓意识。在学术界,他早年率先提出了一些民法学基本观点,引领了破除学术迷信的潮流,预示着法治的春天即将到来,推动了国家法治事业的进步。”付子堂校长如此评价金平教授对我国法治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金平教授率先提出民法调整对象“平等说”理论,即我国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最终被《民法通则》第2条采纳;最早倡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学者之一,最终被《民法通则》第120条采纳,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地位;最早提出完整的物权概念,并竭力主张应当加强物权法的研究和立法的学者之一,初步构筑了较为完整的他物权体系;在参与《民法通则》的制定中,曾多次提出具有超前性的观点即我国民事立法应当承认习惯和法理的法律地位,赋予法官以司法自由裁量权,虽未被《民法通则》所采纳,但毋庸置疑,这一认识是科学和先进的。

金教授1985年在《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文中,大胆而鲜明地提出民法直接产生于商品经济又直接服务于商品经济,而触动商品经济这一“禁区”。时至今日提及此事,金教授说:“当时还是有所顾虑的,但是只要观点在学理上是正确的,就必须要坚持,勇敢地提出。”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西南政法大学建校六十周年庆典上称赞西政学子所说:“有的时候,勇气比智慧还重要。”金老早在几十年前就表现出了无所畏惧的勇气,无愧于西政人。

“师恩似海,师德如山”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金平教授从教四十多年来,其所指导的七十多位研究生均已顺利毕业并成为各个行业的中坚力量。在他的门下,不仅聚集了包括王卫国、赵万一、谭启平、张秀全等在内的一大批学术骨干,而且还汇集了包括周强、伍载阳、吴卫国、谭玲等在内的一大批实务精英。

“金老师不仅给我学问,也给了我学术生命、人格生命。金老师教会了我们如何在知识传承中实现理想追求,如何在科学探索中实现精神超越,如何在人格塑造中实现生命永恒。”金平教授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说。

“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这句恩师金平教授赋诗勉励的话语一直陪伴着周强从一名司法部的普通工作人员到湖南省委书记。他在发来的贺信中写道:“师恩似海,师德如山。我有幸师承先生门下,攻读研究生三年时间。在这段美好的时光里,得益于您的耳提面命,耳濡目染,既汲取了丰富的学术营养,也收获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您的谆谆教诲,学生铭记在心、受益终身。”

曾与金教授一起参加过民法典草案的起草、修改讨论工作的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余能斌教授说:“我与金教授虽无师生之名,确有师生之实,在金老的鼓励和支持下,大胆地提出五保户遗产处理问题,并勇于同马原、张佩霖等同志进行激烈地辩论,最终让大家接受了我的观点。”

金平教授的学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卫国说:“当我还是学生和教师时,金老师教育我们‘学者只服从真理,学者要追求真理’;当我进入机关工作,金老师告诫我‘要学习政治家做大事、做实事以造福于民,不要学政客只追求当大官’。”金老师的教导可以说成为弟子们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经典。

在金平教授法学教育思想座谈会上,金老因对中国法学教育所作出的重大贡献,首获西南政法大学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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