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财会考试    发布时间:2012-02-09    财会考试辅导视频    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会计服务财政经济工作大局,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为认真总结2011年度的会计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度的会计管理任务,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国会计事业继续蓬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总结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对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突出创新性及其成效,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一)推动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重点是推动本地区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地区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跟踪研究,参与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制定等。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宣传《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研究编制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开展地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组织落实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以及配合财政部开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等。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定本地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管理制度,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制工作,按时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以及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四)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宣传动员、组织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地区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填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问卷调查、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奖征文、报送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典型案例等。

  (五)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培训,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开展通用分类标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等。

  (六)开展课题研究和回复征求意见。积极参与并按时完成财政部会计司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及时反馈意见等。

  (七)开展会计宣传工作。加大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宣传力度,在会计行业报刊、杂志、省级以上政府网站发表有关宣传会计工作的文章,向《会计管理动态》、《会计管理简报》投稿等。

  (八)开展其他创新性工作。

  二、科学制定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企业会计准则将全面修订,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将在境内主板上市的公司全面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准则将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配套规章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会计人才建设有较多亟待改进之处,尤其是高层次、高素质会计人才建设还要加强,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将进一步扩大实施,等等。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结合《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会计“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人员,强化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客观公正填报自我考核表

  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财办会[2011]26号)要求,对照《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自我考核表》的考核指标及得分标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和打分,需要附相关说明材料的,应报送有关文字说明和文件材料,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能够充分说明和反映考核项目的开展情况和成果。计划单列市会计管理机构、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可根据本机构的业务管理范围选择填写自我考核表的相关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经主管厅(局)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总结、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和《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自我考核表》及相关说明材料送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联系人:狄愷、李静

  联系电话:010-68552550、68553032、68552548(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信箱:dikai@mof.gov.cn、li-jing@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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