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潜山县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财会考试    发布时间:2012-02-09    财会考试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0]136号

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

  为促进全县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会计人员,上述人员是否在会计工作岗位都要参加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一)参加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

  (二)参加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

  (三)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于2010年度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的;

  (四)2010年度完成省(部)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的(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五)2010年度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的;

  (六)2010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09年考试合格但在2010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教材

  三、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本着便民高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今年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律采取网络培训的形式进行网上培训。

  四、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

  参加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人员务必于2010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财政局窗口缴交培训费,然后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继续教育学习卡》和教材,逾期不予办理。

  (二)网上注册培训

  报名登记后即可登录《潜山财政信息网》(网址:www.qsxcz.gov.cn)进入“在线培训”或“潜山会计继续教育”页面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注册后即可接受培训,学满24小时即可参加在线考试。

  (三)确认录入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果将录入添加到“安徽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档案中,并打印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学满规定课时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者 ,请于2010年12月10日之前持《继续教育学习卡》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县财政局会计股确认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档案不在潜山县的人员持《继续教育学习卡》到潜山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培训收费

  按潜山县物价局潜价字[2007]1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即每人每年收取培训费80元。教材费按实收取。

  六、工作要求

  1、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一项义务。为此,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组织会计人员及时报名注册。各位会计人员也应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按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保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

  2、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潜山县财政局办理确认录入手续,视为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跨年度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3、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将按《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分别给予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不得给予参加本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不得同意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其会计诚信档案中进行记载、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处理。

  4、因故未能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须在完成学习后方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信息变更、注册登记、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实行年度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逾期无法上网培训,责任自负。

  6、联系电话:0556-8937904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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