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财会考试    发布时间:2012-02-09    财会考试辅导视频    评论

  【问题】

  我公司门店在经营中,有时候会收到一些假币,我公司也会取得银行的没收单据并据此列支,我公司认为:该笔损失是在门店收款的过程中产生,属于正常的经营损失,应该可以税前列支,不知道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如果可以列支,这属于企业自行扣除的损失还是需要审批的财产损失?

  【解答】

  如果经银行部门出具的假币证明,可以做为损失扣除,且属于正常的损失,无需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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